泰达币交易获罪案例最新,监管红线下的灰色地带风险警示

时间:2025-10-17 来源:维塔斯软件园 作者:佚名

  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快速发展,泰达币(USDT)因其与美元锚定的稳定属性,成为加密交易中主流的“结算工具”,其匿名性、跨境流动性等特点也使其沦为洗钱、非法资金转移等犯罪的“帮凶”,2023年以来,我国多地通报泰达币交易相关刑事案件,揭示出“无门槛炒币”背后潜藏的法律风险,为投资者敲响警钟。


利用泰达币跨境洗钱,团伙涉案超亿元

2023年10月,江苏警方通报一起特大跨境洗钱案: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,以泰达币为媒介,为境外赌博集团“洗白”非法资金,该团伙在国内收购人民币,通过“地下钱庄”兑换为泰达币,再转入境外平台兑换为外币,最终回流至赌博账户,经查,涉案资金流水达1.2亿元,涉及泰达币交易量8000余枚,2024年3月,主犯张某因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500万元。
此案中,泰达币的“去中心化”特性被利用,交易记录虽上链,但通过混币器(加密货币混淆工具)掩盖资金流向,增加了追踪难度,警方提示,任何为犯罪活动提供资金转移渠道的行为,均构成共同犯罪。




泰达币交易获罪案例最新,监管红线下的灰色地带风险警示




个人“炒币”涉非法经营,泰达币成主要交易媒介

2024年1月,浙江杭州警方破获一起个人非法经营虚拟货币案:90后李某在无任何金融牌照的情况下,搭建场外(OTC)交易平台,以泰达币为结算工具,为他人提供“法币-泰达币”兑换服务,并从中赚取差价,其客户多为境内“炒币者”,单月交易量突破5000万元,非法获利超200万元,李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没收违法所得。
值得关注的是,该案中李某的OTC交易未履行反洗钱义务,未对客户身份进行实名核验,导致部分涉赌资金通过其平台流转,监管部门强调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(如兑换、交易、中介)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个人参与可能构成犯罪。


监管重拳持续,泰达币交易并非“法外之地”

自2021年央行等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以来,我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,相关交易活动均不受法律保护,2023年,最高法、最高检联合出台《关于办理涉 cryptocurrency 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,进一步细化洗钱、非法经营等罪的定罪量刑标准,强调“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犯罪的,依法从严惩处”。
在2024年4月广东通报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中,犯罪团伙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指定泰达币地址,再通过境外平台变现,主犯落网后辩称“不知泰达币违法”,法院仍以诈骗罪共犯判处其十年有期徒刑。


投资者警示:远离“虚拟货币交易”陷阱

当前,仍有部分投资者认为“泰达币交易仅是投资行为”,殊不知,一旦涉及以下情形,极易触犯法律:一是为他人提供泰达币兑换服务并牟利;二是利用泰达币接收涉赌、涉诈资金;三是通过地下钱庄、混币器等工具掩盖泰达币。
警方提醒,虚拟货币交易存在本金归零、法律风险等多重隐患,投资者应通过合法渠道参与金融活动,切勿触碰监管红线,对于已参与泰达币交易的,应主动停止并退出,避免卷入违法犯罪案件。


  随着监管技术的升级和执法力度的加大,泰达币交易不再是“灰色地带”,而是法律明确禁止的高风险领域,唯有敬畏法律、远离虚拟货币炒作,才能守护自身财产安全,维护金融秩序稳定。